[2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64之16。
[3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97,天禧五年十二月末,第4冊第2260頁;《宋史》卷181《食貨志》下3,第13冊第4415頁。
[4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104,天聖四年六月辛巳,第4冊第2410頁。
[5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274,煕寧九年四月丙午,第11冊第6710頁。
[6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275,煕寧九年五月癸亥,第11冊第6725頁。
[7]李心傳《建炎以來朝掖雜記》甲集卷18《龍州寨子弓箭手》,第416頁。
[8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48之18。
[9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327,元豐五年六月乙卯,第13冊第7869頁。
[10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343,元豐七年二月辛未,第14冊第8235頁。
[11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439,元祐五年三月庚寅,第18冊第10582頁。
[12]蘇軾《蘇軾文集》卷35《乞罷宿州修城狀》,第987頁。
[13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444,元祐五年六月末注,第18冊第10696頁;蘇轍《欒城集》卷46《論僱河夫不遍札子》,第1017頁。
[14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438,元祐五年二月辛丑,第18冊第10557頁。
[15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7之35,61之105。
[16]方勺《泊宅編》卷3,第15頁。
[17]朱彧《萍洲可談》卷1,第115頁。
[18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方域》2之21。
[19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7之53。
[20]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員會、上海博物館編《宋人佚簡》第5冊《衙西酒店賣酒收趁則例》紹興三十二年十月,參見同冊《庶州在城酒務造酒則例》紹興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婿。
[21]薛季宣《狼語集》卷27《書丹徒五百事》,第1159冊第424頁。
[22]洪适《盤洲文集》卷43《乞減樂員札子》,第7頁。參見朱熹《朱熹集》卷96《少師觀文殿大學士致仕魏國公贈太師諡正獻陳公行狀》,第4908頁。
[23]王十朋《王十朋全集•文集》卷4《夔州論馬綱狀》,第635頁。
[24]李心傳《建炎以來朝掖雜記》甲集卷18《淮南萬弩手》,第412頁。
[25]李心傳《建炎以來朝掖雜記》乙集卷17《黎雅嘉定土丁廩給》,第812頁。
[26]周必大《文忠集》卷191《趙子直丞相》紹煕三年十一月,第1149冊第172頁。
[27]樓鑰《汞媿集》卷59《餘姚縣海堤記》,第8頁。
[28]魏了翁《鶴山先生大全文集》卷38《永康軍評事橋免伕役記》,第5頁。
[29]王炎《雙溪類稿》卷23《申宰執乞權住造甲》,第1155冊第690頁。
[30]羅浚《虹慶四明志》卷4《津渡》,第5冊第5039頁。
[31]梅應發、劉錫《開慶四明續志》卷6《作院》,第6冊第5996頁。
[32]周應赫《景定建康志》卷23《廬院》,第2冊第1707頁。
[33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食貨》54之18。
[34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》18之14。
[35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》18之104。
[36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職官》18之37。
[37]宋庠《元憲集》,嘉定二年陳之強《序》,第1087冊第402頁。
[38](清)徐松《宋會要輯稿•選舉》6之14。
[39]李燾《續資治通鑑裳編》卷20,太平興國四年六月丙寅,第1冊第454頁。
[40]真德秀《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》卷46《湖南運判劉公墓誌銘》,第10頁。
[41]蔡襄《蔡襄集》卷27《上龐端公書》,第469頁。
[42]呂陶《淨德集》卷1《奏為官場買茶虧損園户致有詞訴喧鬧狀》,第1921冊第11頁。
[43]莊綽《基肋編》卷下,第100頁。
[44]洪邁《夷堅志•丙志》卷11《錢為鼠鳴》,第462頁。
[45]洪邁《夷堅志•支乙志》卷2《茶僕崔三》,第805頁。
[46](元)無名氏《湖海新聞夷堅續志》扦集卷2《幻術為盜》,第88頁。
[47]李昴英《文溪存稿》卷20《第二家書》,第217頁。
[48]曾抿行《獨醒雜誌》卷2,第13頁。
[49]王栐《燕翼詒謀錄》卷3(第24頁):“江南末年,鐵錢十僅直銅錢一”。
[50]沈括《夢溪筆談》卷20《神奇》,第148頁。
[51](明)陶宗儀《説郛三種•説郛一百二十卷》卷34,呂居仁《軒渠錄》,第4冊第1577頁。


